催收不合法债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的罪名。下列关于本罪的了解,过错的是:
【答案】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察刑法分则常识并选过错项。第二步,依据《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集体施行的损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则为单位违法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知,催收不合法债款罪的违法主体只能是自然人,D选项表述过错,契合题意,中选。因而,挑选D选项。
李某为了防盗,将路旁边修车棚周围拉上铁丝网并通上电,并悬挂“电网有电,后果自负”的牌子。某日清晨,李某听到电网有响动但因惧怕未进行检查。第二天发现车棚外有一人被电身亡。对李某行为的确定,下列说法过错的有:
【答案】BC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察刑法常识并选过错项。第二步,B项:依据《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尽管形成了损害成果,可是不是出于成心或许过错,而是因为不能抵抗或许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违法。本案中李某明知以将路旁边修车棚周围拉上铁丝网并通上电的风险办法防盗,会损害公共安全,形成不特定的人或资产形成损害,依然施行,形成一人逝世不归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故不归于意外事件。B项过错,但与题意相符,中选。C项:依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许别人的人身、产业和其他权力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纳的阻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形成损害的,归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李某在路旁边修车棚周围拉上铁丝网并通上电,归于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不构成正当防卫。C项过错,但与题意相符,中选。D项:依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正当防卫显着超越必要极限形成严重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是应当减轻或许革除处分。本案中李某在路旁边修车棚周围拉上铁丝网并通上电,归于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不构成正当防卫,致人逝世也就不归于防卫过当。D项过错,但与题意相符,中选。因而,挑选BCD选项。
【答案】BC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察惩罚及其详细运用常识。第二步,B项:依据《刑法》第五十六条,剥夺政治权力的附加、独立适用:关于损害国家安全的违法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力;关于成心杀人、、放火、爆破、投毒、掠夺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分子,能够附加剥夺政治权力。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力的,按照本法分则的规则。B项正确。C项:依据《刑法》第五十七条,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力的适用:关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违法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在死刑延期履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分,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力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所以钱某假如被判处无期徒刑,应当剥夺政治权力终身。C项正确。D项: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法,应当从轻或许减轻处分。故违法时钱某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许减轻处分。D项正确。因而,挑选BCD选项。